question-icon 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人该如何确定?

我前段时间遭遇了交通事故,现在涉及赔偿问题,但我不知道该找谁来承担赔偿责任。是车主一定负责赔偿,还是实际驾驶人?又或者有其他情况?我想了解下在不同情形下,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人到底该怎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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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事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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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发生后,确定赔偿责任人是解决赔偿问题的关键环节。下面我们从不同的情况来详细分析如何确定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人。 首先,正常情况下,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人一般是事故的直接责任人,也就是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驾驶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这里的侵权人通常就是驾驶员。 然而,实际情况往往比较复杂。如果车辆是借用、租赁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例如,车辆所有人明知借用人没有驾驶证还将车借出,那么所有人就存在过错,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如果是买卖但未办理过户登记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条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在挂靠情形下,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一条规定,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 对于盗抢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不是同一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 总之,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人的确定要根据具体的事故情况和车辆使用状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准确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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