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如何认定不当得利?


在《民法典》中,认定不当得利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考量。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相关法律规定及认定要点。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指的是没有合法依据,取得不当利益,并且给他人造成损失的情形。简单来说,就是一个人得到了不属于他的好处,而让别人吃了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明确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这就是不当得利制度的核心法条。 要认定不当得利,通常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构成要件。 第一个要件是一方获得利益。这里的利益既包括财产的积极增加,比如捡到别人丢失的贵重物品据为己有,或者获得了本不应得的奖金;也包括财产的消极增加,像本应支付的费用没有支付,从而节省了开支。 第二个要件是他方受到损失。损失包括现有财产利益的减少,比如钱包里的钱被别人偷走;也包括应得财产利益的丧失,例如因为他人的不当行为导致自己失去了一笔预期的收入。 第三个要件是获得利益和受到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也就是说,一方获得利益是建立在他方受到损失的基础之上的。比如,甲错误地将钱转到了乙的账户,乙账户里的钱增加了,甲的钱减少了,乙获得利益与甲受到损失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 最后一个要件是获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这是认定不当得利的关键。合法根据包括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等。如果获得利益有合法的理由,就不构成不当得利。例如,基于有效的买卖合同取得货物所有权,就不属于不当得利。 在实践中,如果要认定不当得利,受损失的一方需要承担举证责任。要收集能够证明上述构成要件的证据,比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通过这些证据来证明对方获得利益没有合法依据,并且给自己造成了损失。 总之,在《民法典》的框架下,认定不当得利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并且依据相关证据来进行判断。如果你认为自己遇到了不当得利的情况,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