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电动车相撞没分出责任该怎么办?
我骑电动车和另一辆电动车撞了,当时现场比较混乱,也没有明显的证据能分清到底是谁的责任。现在双方就赔偿问题僵持不下,都觉得自己没责任。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处理,责任到底该怎么划分,后续的赔偿又该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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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两电动车相撞没分出责任时,我们可以按以下步骤来处理。首先,可以先报警,让交警介入处理。因为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责任处理交通事故,确定事故责任。交警到达现场后,会进行一系列的调查工作。他们会勘查事故现场,收集相关证据,比如现场的刹车痕迹、车辆碰撞的位置、散落物等。这些证据对于判断事故责任非常重要。同时,交警也会询问当事人和现场的目击证人,了解事故发生的具体经过。在调查结束后,交警会根据收集到的证据和相关的交通法规,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明确双方的责任。如果经过交警的调查,仍然无法确定事故责任,此时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公平责任原则来处理。公平责任原则是指在当事人对造成的损害都没有过错,又不能适用无过错责任要求加害人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不赔偿受害人遭受的损失又显失公平的情况下,由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财产状况及其他实际情况,责令加害人对受害人的财产损失给予适当补偿。也就是说,在双方都没有过错且责任无法分清的情况下,双方可能需要共同分担损失。另外,如果双方对交警的责任认定不服,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总之,遇到两电动车相撞没分出责任的情况,不要惊慌,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处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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