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骑着电动车和别人的电瓶车相撞,谁赔?
我骑电动车的时候和另一辆电瓶车撞了,现在双方就赔偿问题有分歧。我不太清楚到底该怎么确定赔偿责任,想知道是按什么标准来判断谁该赔,是看谁违反交通规则吗,还是有其他的认定方式,希望能给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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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骑电动车与别人的电瓶车相撞后,赔偿责任的确定需要依据多方面因素。首先要明确电动车的分类,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电动轻便摩托车与电动摩托车则属于机动车。 责任划分是以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报告作为最终依据。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如果事故是由一方的过错造成的,比如一方逆行、闯红灯等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导致,那么该方要承担全部责任。要是双方都有过错导致事故发生,责任将按照双方过错比例来分别承担,像一方主要责任,另一方次要责任,主要责任方一般承担60 - 90%的赔偿,次要责任方承担10 - 40%的赔偿;若双方是同等责任,则各自承担50%的赔偿责任。若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若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如果涉及到有人受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总之,具体情况要具体分析,以交警认定和法律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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