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期间公司发了工资还能领生育津贴吗?
我休产假期间,公司正常给我发了工资。我听说还有生育津贴可以领,但是不太确定。我想知道,公司已经发工资的情况下,我还能不能再去领生育津贴呢?会不会有冲突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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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产假期间公司发了工资是否还能领取生育津贴,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生育津贴的概念。生育津贴其实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它本质上是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的工资替代。通俗来讲,就是国家为了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的生活,通过生育保险基金给予的一笔补贴。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也就是说,如果单位给女职工缴纳了生育保险,生育津贴就由生育保险基金来支付;如果没缴纳,就由单位来支付产假工资。 当公司已经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正常发放工资时,如果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那么女职工通常就不能再额外领取生育津贴了,因为公司已经足额支付了工资。但要是生育津贴高于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高出的部分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给女职工。这是为了保障女职工能够享受到应有的生育待遇。 所以,在公司发了工资的情况下,要根据生育津贴和工资的具体金额对比,来确定是否还能领取生育津贴。女职工可以向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咨询,或者向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了解具体的政策和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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