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财产一方去世后怎么继承可以免税?
我和爱人有一些共同财产,现在爱人去世了,我想了解一下在继承这些夫妻财产的时候,怎么做才能免税呢?我不太懂法律方面的规定,担心会有高额的税费,想知道有没有合法的办法能避免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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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夫妻财产一方去世后,关于继承免税的问题需要从多个方面来理解。首先,我们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各占一半份额。当一方去世时,属于去世一方的那部分财产就会涉及到继承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相关规定,法定继承的顺序为: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在继承环节,关于免税问题,目前我国并没有专门针对继承财产征收遗产税的法律规定。所以,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方式取得被继承人的遗产,通常是不需要缴纳遗产税的。例如,夫妻一方去世后,另一方作为法定继承人继承其财产份额,是可以免税的。 不过,这里要注意,如果涉及到房产等不动产的继承,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可能会产生一些费用,如公证费、登记费等,但这些费用不属于遗产税范畴。而且,如果是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总之,在现行法律框架下,法定继承夫妻财产一般无需缴纳遗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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