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能让房屋租赁合同失效?


要让房屋租赁合同失效,有多种方式。 首先是合同约定失效条件达成。就是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双方事先约定好一些条件,当这些条件出现时,合同就失效。比如约定租赁期限一到合同就失效,那么期限届满,合同自然终止;要是约定某个特定事件发生合同失效,事件发生时合同就失效。 其次是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这需要出租人和承租人达成解除合同的协议,最好形成书面协议,明确表示不再履行租赁合同,合同从达成协议那一刻起就失效。 一方根本违约也能使合同失效。比如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就把房屋转租给别人,或者出租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房屋等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不过要按照法定程序,比如通知违约方解除合同。 还有租赁物灭失或者毁损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情况。比如租赁的房屋因为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倒塌了,没办法再用于当初约定的居住、经营等用途,这种情况下合同也会失效。 另外,从合同本身的合法性来看,如果存在一些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合同也是无效的,也就相当于失效。比如出租人没有出租房屋的权利;出租的是违法建盖的房屋,像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就建设的城镇房屋用来出租,合同就是无效的。但要是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了相关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了,法院会认定合同有效。合同期限也不能违反法律规定,租赁期限不能超过20年,超过的部分无效;要是租赁期限超过了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同样无效。不过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延长使用期限的,延长期间是有效的。而且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属于违法建筑、不符合安全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等情形的房屋不得出租,这类租赁合同也是无效的。 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了禁止出租的房屋情形。 相关概念: 根本违约:指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导致另一方订立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比如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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