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卖旧设备如何开票?


企业售卖旧设备时的开票问题,涉及到多个方面,以下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需要判断企业是否为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不同类型的纳税人开票的规定有所不同。 对于一般纳税人而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以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等相关规定,如果该旧设备在购进时已经抵扣过进项税额,那么按照适用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普通发票。适用税率通常为13%。例如企业在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的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设备,再销售时就按此规定处理。如果旧设备在购进时没有抵扣过进项税额,比如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的设备,或者属于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可以选择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规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放弃减税,按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可以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在开票流程方面,企业需要先在开票系统中准确填写销售旧设备的相关信息,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等内容。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后,按照系统提示打印发票。同时,企业要妥善保存好发票的存根联以及相关的销售合同、设备购进凭证等资料,以备税务机关检查。 总之,企业卖旧设备开票要根据自身纳税人类型、设备购进情况等因素来确定开票方式和税率,并严格按照规定流程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