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未遂该如何判断?
我跟人起了冲突,对方当时拿着凶器朝我冲过来,感觉是想伤害我,但被旁人拦住了。我不太确定这算不算是故意伤害未遂,想知道法律上对于故意伤害未遂是怎么判断的,有啥标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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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未遂指的是犯罪人主观上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想法,并且实施了相应的行为,不过由于一些犯罪人意志之外的原因,最终没有造成他人身体受伤的结果。判断故意伤害未遂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首先是主观方面。犯罪人得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故意。这里的故意是说犯罪人明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对他人身体造成伤害,还希望或者放任这种伤害结果发生。比如甲和乙发生口角,甲非常生气,心里就想着要打伤乙,这就是有故意伤害的故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其次是客观方面。犯罪人实施了伤害他人的行为。这种行为得是具有导致他人身体受伤可能性的行为,像使用凶器攻击、拳脚相加等。例如丙拿着刀朝丁刺去,虽然没刺中,但是这个拿刀刺人的行为就属于伤害行为。 最后是未得逞的原因。未得逞是因为犯罪人意志以外的因素,而不是犯罪人自己主动放弃的。这些因素有很多,比如被其他人阻止、受害人反抗、出现意外情况等。比如戊想打己,刚动手就被路过的警察制止了,这就是因为意志以外的原因导致伤害未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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