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夫妻离婚时彩礼如何判决?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结婚时给了对方不少彩礼。现在面临分割财产,不清楚这彩礼在法律上会怎么判。想知道法院在判决离婚彩礼问题时会考虑哪些因素,依据什么标准来决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多少,希望能了解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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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彩礼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夫妻离婚时,彩礼的判决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首先,我们要明白彩礼在法律上的性质,它通常是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的聘金、聘礼等。它带有一定的习俗色彩,也在一定程度上蕴含着缔结婚姻的目的。 关于彩礼的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有明确规定。该条指出,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需要强调的是,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如果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这种情况下彩礼通常会被判决返还。因为结婚登记是婚姻关系合法成立的标志,未办理登记意味着婚姻关系在法律上并未真正形成,那么基于结婚目的给付的彩礼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 当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时,虽然在法律上已经是夫妻关系,但由于实际上并没有像正常夫妻那样共同生活、相互扶持,法院也会倾向于判决返还彩礼。这里的“共同生活”是指双方在日常生活中相互照顾、共同承担家庭责任等。 而对于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况,“生活困难”并不是指一般意义上的生活拮据,而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在这种情况下,考虑到给付彩礼给给付方带来的经济压力和生活困境,法院也会支持返还彩礼的请求。 此外,如果不符合上述法定情形,法院一般不会支持返还彩礼的诉求。比如双方已经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了较长时间,彩礼可能已经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这种情况下通常不会判决返还彩礼。而且在判决时,法院还会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彩礼的数额、彩礼的用途、双方的过错程度等因素,来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数额。总之,彩礼判决是一个综合考量各种因素的过程,要依据具体的案件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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