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民法典规定的居民生活安宁权怎么判断?

我家隔壁最近经常在半夜大声吵闹,严重影响了我的休息。我听说民法典里有居民生活安宁权,可我不知道这种情况属不属于侵犯了我的生活安宁权。想问问大家,按照民法典规定,这个居民生活安宁权到底该怎么判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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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居民生活安宁权是一种民事权利,简单来说,就是居民有权利在自己居住的地方安静、平和地生活,不被他人无端打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虽然没有直接明确‘居民生活安宁权’这个具体表述,但相关的权利体现在人格权编里对隐私权的保护条款中。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这就意味着,私人生活安宁属于隐私的一部分,受到法律保护。 判断是否侵犯居民生活安宁权,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量。首先是行为的不合理性。如果他人的行为超出了社会一般人所能忍受的合理限度,那很可能就侵犯了生活安宁权。就像刚才提到的半夜大声吵闹,如果在正常居住环境下,大家都默认半夜应该保持安静,而邻居却制造出高分贝噪音,这种行为就是不合理的。 其次是行为的持续性。偶尔的、短暂的干扰可能不构成对生活安宁权的侵犯,但如果这种干扰持续不断,对居民的正常生活造成了长期的、实质性的影响,就更有可能被认定为侵权。比如邻居连续一个月每天半夜都吵闹,这显然就严重影响了居民的生活安宁。 最后是行为的主观过错。如果对方是故意制造噪音或者其他干扰行为,以达到影响他人生活的目的,那么这种主观故意会增加侵权认定的可能性。当然,即使对方不是故意的,但由于其疏忽大意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避免干扰他人,也可能构成侵权。 总之,判断居民生活安宁权是否被侵犯,要综合考虑行为的不合理性、持续性以及主观过错等多方面因素。如果居民认为自己的生活安宁权受到了侵犯,可以通过与对方协商、向相关部门投诉或者寻求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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