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便承诺构成骗婚罪会怎么判?
我结婚前,对方随便给我承诺了很多事,比如婚后买房、给我开店之类的,结果婚后一个都没兑现。现在我感觉自己像被骗婚了,想问下要是这种随便承诺的情况构成骗婚罪,法律上会怎么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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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需要说明的是,在我国现行法律中并没有“骗婚罪”这一独立罪名。骗婚在司法实践中,通常可能涉及诈骗罪等相关罪名。 诈骗罪,简单来说,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如果一方在婚姻过程中,以结婚为幌子,通过随便承诺等欺骗手段,骗取另一方数额较大的财物,那么就可能构成诈骗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这里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不同地区会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在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的幅度内,确定具体的数额标准。比如,一般来说,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五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所以,如果发现所谓的“骗婚”行为涉及到诈骗财物,且达到了相应的数额标准,那么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情况依法处理。但如果仅仅是婚前随便承诺,婚后未兑现,并没有骗取财物等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的行为,一般很难认定为犯罪,这种情况更多地属于民事纠纷,可能需要通过协商、调解或者民事诉讼等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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