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婚后买的房子怎么判?
我和另一半婚后买了套房子,现在打算离婚,但是不知道这套房子法院会怎么判。房子是我们一起出钱买的,贷款也是一起还的。我想了解下在法律上,这种婚后购买的房子在离婚时会按照什么标准来进行分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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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婚后购买的房子如何判决是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下面从不同情况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要明确一个重要概念——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婚后购买的房子,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通常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该房子是夫妻双方用共同财产购买,并且登记在双方名下,在离婚时,一般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常见的分割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双方协商,比如一方要房子,然后给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另一种是如果协商不成,法院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要是房子是婚后购买,但只登记在一方名下,只要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原则上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过在实际分割时,法院可能会综合考虑购房款的来源、双方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例如,如果一方父母出资部分购房款,且明确表示是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那么在分割时会适当考虑这一因素。 另外,如果房子是一方在婚后用个人财产购买,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同时能证明购房款是其个人财产,那么该房子可能会被认定为其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但这种情况需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购房款的来源是个人财产,比如婚前财产的转账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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