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信罪不知情会怎么判?


帮信罪,全称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 从法律规定来看,如果确实不知情,通常是不构成帮信罪的。我国刑法规定构成该罪需要行为人主观上清楚地知道上线正在实施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并且客观上实际执行了帮助犯罪的行为。《刑法》第十四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应负刑事责任;第十五条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帮信罪属于故意犯罪,不知情就缺少了主观故意这一构成要件。 不过在司法实践中,“不知情”的认定较为复杂。即使当事人并不明确知道相关犯罪行为,但如果未能履行应有的审查义务,仍可能被认定为“应当知道”,从而涉及帮信罪的定罪。比如存在一些情况足以让一般人产生合理的怀疑,而行为人却没有去核实仍然继续实施相关行为,就可能被认定为应当知道。 要是被认定构成帮信罪,一般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还可能被判处罚款。但如果能积极证明自己确实不知情,比如提供与犯罪无关的正常交易记录和行为等证据,有机会争取到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总之,具体的判定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并且要依据实际的证据情况等来确定。 相关概念: 故意犯罪: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导致危害社会的后果,却仍然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从而触犯刑法的行为。 过失犯罪:指行为人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产生危害社会的后果,但由于疏忽大意而未能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到了,但却过于自信能够避免,最终导致这种结果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