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责任不清楚该怎么办理?


当发生车祸且责任不清楚时,可按以下步骤办理。首先是报警与保护现场。在车祸发生后,要第一时间拨打122报警电话,向交警准确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伤亡和车辆损坏等情况。同时,要注意保护好事故现场,不要随意移动车辆和相关物品,以免破坏证据,影响责任认定。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或者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特定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其次是救助伤者。如果有人员受伤,不管责任是否清楚,都要积极救助伤者,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救助伤者不仅是人道主义的要求,也是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的必要措施。接着是配合调查。交警到达现场后,会进行现场勘查、拍照、询问当事人和证人等工作。此时,要如实向交警陈述事故发生的经过,不要隐瞒或歪曲事实。提供的信息越准确、详细,越有助于交警准确认定事故责任。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交通警察应当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做好相关工作。另外,还可申请检验鉴定。如果事故情况复杂,交警可能会对车辆、痕迹、车速等进行检验鉴定。当事人应配合交警的安排,提供必要的协助。检验鉴定结果对于确定事故责任具有重要作用。最后是等待责任认定。交警会根据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检验鉴定等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书。一般情况下,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拿到责任认定书后,如果对认定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