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中女方出轨会怎么判?


在我国,《婚姻法》已废止,现行有效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 当涉及女方出轨而引发离婚诉讼时,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主要会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判定。首先是关于是否准予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女方出轨可以作为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一个证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女方出轨若符合与他人同居等严重情形,法院调解无效,一般会判决准予离婚。 其次是财产分割方面。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女方出轨属于过错方,在财产分割时,法院通常会酌情倾向于无过错的男方,适当多分给男方一些财产,但不会出现让女方净身出户的情况,除非女方自愿放弃全部财产。 最后是子女抚养权的判定。法院在判决子女抚养权归属时,始终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虽然女方出轨,但这并不直接导致其失去抚养权,如果女方的抚养条件更有利于孩子成长,法院也可能会将抚养权判给女方,但男方可要求女方给予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女方出轨若符合上述情形,男方可在离婚时主张损害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