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赠予的房产再卖需要交什么税?
我之前接受了别人赠予的一套房产,现在打算把它卖掉。但我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卖房时需要缴纳哪些税。这些税的缴纳规则是怎样的,会不会比正常买卖房产交的税更多呢?希望懂的人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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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您将被赠予的房产再次出售时,涉及到的税种主要有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及附加税、契税等。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的,以其转让受赠房屋的收入减除原捐赠人取得该房屋的实际购置成本以及赠与和转让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为受赠人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适用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不过,如果该房产是您家庭唯一生活用房且购买时间超过5年,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增值税及附加税:如果该房产购买不足2年对外销售,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免征增值税(此项政策适用于北上广深之外的地区)。在北上广深地区,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附加税一般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它们是以增值税为计税依据征收的,税率根据地区不同有所差异。 契税:契税是由买方缴纳,而不是卖方。根据《契税法》,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此外,在实际交易过程中,可能还会涉及到印花税等其他小税种,但在很多情况下对于个人销售住房有免征政策。同时,各地在税收政策的执行上可能会存在一定差异,建议您在进行房产交易前,详细咨询当地的税务部门,以了解准确的纳税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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