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二次转卖是否需要交税?


在房屋二次转卖的过程中,通常是需要交税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情况。 首先,对于卖方而言,可能涉及以下几种税: 增值税方面,如果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对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依据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 个人所得税,如果能提供房屋原值凭证的,应纳税额=(转让收入-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有关合理费用)×20%;若不能提供房屋原值凭证的,应纳税额=住房转让收入×1%。不过,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 土地增值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政策依据为《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 印花税,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同样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 对于买方来说,主要涉及契税。契税税率为3% - 5%,具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暂不实施该项契税优惠政策)。依据是《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总之,房屋二次转卖涉及多种税收情况,不同地区可能会有一定差异,建议在实际交易时向当地税务部门详细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