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对方但对方无伤害会怎么判?
我和别人起了冲突,当时情绪上头有故意伤害对方的举动,但实际上对方并没有受到伤害。现在有点担心这种情况会不会被判刑,要是判的话会怎么判呢,想了解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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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故意伤害他人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对于故意伤害行为,如果对方没有受到伤害,其判决情况需要分不同情形来看。 从犯罪形态角度来说,故意伤害他人但未造成伤害结果,可能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等情况。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犯罪中止则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但此条针对的是造成伤害结果的情况。 对于故意伤害未造成伤害结果的未遂犯,根据《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对于中止犯,依据《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所以,如果故意伤害对方但对方无伤害,司法机关会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比如犯罪行为的手段、犯罪人的主观故意程度、是否存在未遂或中止等情节,来判断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如何量刑。如果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不认为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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