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起诉欠款的短信通知有效吗
最近收到了关于欠款被法院起诉的短信通知,心里特别忐忑。不确定这短信是不是真的有效,会不会真的要面临被起诉的情况。想了解一下,这种短信通知在法律上到底有没有效力,是不是需要当真去处理这个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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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仅短信通知起诉欠款这种方式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首先,要知道民事诉讼中起诉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满足这些条件法院才会立案。 而关于送达诉讼文书,按照《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条规定,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只有在经受送达人同意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才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 在实际操作中,法院不会以私人手机号码发短信通知被起诉。只有收到12368这个法院的号码发来的短信才相对真实有效。除此之外,任何其他短信号码发来称被起诉的内容很可能是假的,没有法律效应。这是因为生活中手机号码泄露途径很多,一些不法分子会借此发送虚假信息来达到某种目的。所以,如果收到起诉欠款的短信通知,不要慌张,先核实短信来源,谨慎对待。 相关概念: 送达诉讼文书:就是把法院的各种法律文件,比如传票、判决书等,按照规定的方式交给需要接收的人。 受送达人:就是应该接收法院送达的法律文件的人,可以是公民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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