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欠款被起诉了会由谁来通知我?
最近经济上有些紧张,有笔欠款没按时还上。心里一直很忐忑,就怕被起诉。想知道要是真被起诉了,到底是谁来通知我啊?是法院直接通知,还是债主那边通知,还是有其他方式呢?特别想弄清楚这个,好提前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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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因欠款被起诉时,主要是由法院来通知被告。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这就是说,一旦法院受理了债权人对您的起诉,会在规定时间内把包含起诉相关内容的起诉状副本发给您,以此正式通知您被起诉这件事。 不过在现实中,也存在其他通知情况。债权人或其委托的律师在法院受理案件后,可能会通过短信等形式通知您,但这种并非是正式的法律通知。法院的通知一般以送达书面法律文书为准,包括传票等,传票上会详细写明开庭时间、地点等重要信息。 如果您收到短信称您因欠款被起诉,首先要判断短信来源。如果不确定,可以拨打当地法院的官方电话进行核实,或者直接到法院立案庭询问情况,千万不要忽视此类通知,避免错过庭审等重要诉讼环节,损害自身权益。要是确定是法院的通知,那么就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应对。要是欠款属实,就应尽快还款;要是对原告的起诉行为有争议,那就应该依法递交答辩状。 相关概念: 起诉状副本:就是法院受理原告的起诉后,按照被告人数复制的起诉状文本,里面包含了原告的诉求、事实和理由等起诉相关的内容,发给被告以便被告了解情况并进行答辩。 答辩状:是被告针对原告在起诉状中提出的诉求和事实理由,进行回答和辩解的法律文书。 传票:是法院依法传唤当事人到庭的诉讼文书,上面会注明开庭时间、地点等信息,当事人要按照传票要求准时到庭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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