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该如何判定?
我和人起了冲突,推搡过程中对方受了点伤,对方说我这是故意伤害。我也不确定自己这到底算不算,我就是一时冲动才和他推搡的。我想知道在法律上,故意伤害是怎么判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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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简单来说,就是故意对他人身体造成伤害的行为。判定是否构成故意伤害,要从多方面来考虑。 首先是主观方面,行为人要有伤害他人的故意。这里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就是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会伤害到别人,还积极去实施;间接故意则是虽然不是积极追求伤害结果,但对可能造成的伤害持一种放任的态度。比如,甲明知道用棍棒打乙会让乙受伤,还使劲打了下去,这就是直接故意;而丙在和丁争吵时,随手将一个重物扔向人群,他知道可能会砸到丁,但还是扔了,最后丁被砸伤,这就是间接故意。 其次是客观方面,要有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并且这种行为导致了他人身体受到一定程度的损害。损害结果一般分为轻微伤、轻伤和重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在实际判定中,还需要有相关的证据来证明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比如,证人证言、监控视频、医院的诊断证明等。只有当这些证据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明行为人符合故意伤害的构成要件时,才能认定为故意伤害。所以,不能仅仅因为有伤害结果就认定是故意伤害,要综合各方面的因素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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