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断医疗事故?


判断医疗事故是一个复杂且严谨的过程,涉及多方面的考量。以下从几个关键要素来详细说明如何判断医疗事故。 首先,需要明确医疗事故的定义。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从这个定义中,我们可以提炼出判断医疗事故的几个核心要点。 主体方面,医疗事故的主体必须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合法的医疗机构是经过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设立,具备相应医疗资质的机构。医务人员则是指在医疗机构中从事医疗、护理等相关工作,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只有这些主体在医疗活动中引发的问题才可能构成医疗事故。比如,一些没有行医资质的个人进行医疗行为导致患者损害,这不属于医疗事故范畴,而是非法行医。 行为违法性是判断的重要依据。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例如,医生在手术前没有按照规定对患者进行全面的检查,或者护士在用药时没有严格核对药品信息,这些都属于违反相关规范的行为。如果因为这些违规行为导致了患者的损害,就可能构成医疗事故。 过失是医疗事故的关键因素之一。这里的过失是指医务人员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对患者造成损害,但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这种损害结果的发生。比如,医生在诊断过程中,因为疏忽遗漏了重要的检查项目,导致误诊,从而延误了患者的治疗,这就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 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也是判断医疗事故的必要条件。这种损害后果是指患者的身体、健康受到了不良影响,如身体机能下降、器官损伤等。而且,这种损害必须是客观存在的,能够通过医学检查、诊断等手段予以证实。 最后,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要有因果关系。也就是说,患者的人身损害后果必须是由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直接导致的。如果患者的损害是由于自身疾病的自然发展或者其他非医疗因素引起的,那么就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例如,患者本身患有严重的心脏病,在手术后因为心脏功能衰竭去世,但手术过程中医生操作规范,没有任何过失,那么这种情况就不属于医疗事故。 在实际判断医疗事故时,通常需要通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来确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鉴定专家组会根据上述各项要素,结合具体的医疗事实和证据,做出是否属于医疗事故以及事故等级等方面的鉴定结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