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断是否为医疗事故以及怎样追究医院的责任?
前几天去医院看病,治疗后感觉情况没好转反而更严重了。我怀疑是不是遇到医疗事故了,但又不确定。我想知道怎么判断这到底算不算医疗事故,要是真算的话,我该通过什么方式来追究医院的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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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判断是否属于医疗事故是一个严谨的过程。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要判断是否构成医疗事故,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主体方面,必须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行为违法性上,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是关键要素,这里强调是过失而非故意,并且要有实际的人身损害结果。因果关系也很重要,即违法行为与患者的人身损害之间存在因果联系。 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如果被认定为医疗事故,追究医院责任的方式有多种。在民事责任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患者可以与医院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行政责任上,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医疗事故的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罚款、吊销执业许可证等处罚。对于构成犯罪的医务人员,还可能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的医疗事故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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