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定夫妻的财产约定对第三人的效力?


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有时会对财产进行约定。而这种约定对于第三人是否具有效力,在实际生活和法律层面都至关重要。以下将为您详细介绍判定夫妻财产约定对第三人效力的方法。 首先,了解夫妻财产约定的概念很关键。夫妻财产约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的方式,对婚前、婚后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债务的清偿等事项作出约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对于夫妻财产约定对第三人的效力判定,核心在于第三人是否知道该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这就明确了,如果第三人知道夫妻之间存在财产约定,那么该约定对第三人具有效力。 在实际判定过程中,“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举证责任在于夫妻一方。也就是说,主张财产约定对第三人有效的夫妻一方,需要提供证据证明第三人知晓该约定。证据形式可以是书面的告知文件、证人证言等,但需注意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 如果夫妻一方无法证明第三人知道该约定,那么夫妻之间的财产约定通常不能对抗第三人。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夫妻内部有财产约定,对于夫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仍有权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清偿。 此外,在判断第三人是否知道该约定时,还需要考虑交易的具体情况、第三人与夫妻双方的关系等因素。例如,如果第三人与夫妻一方有长期的业务往来,且在过往交易中知晓夫妻财产约定的情况,那么可以认定第三人知道该约定。 总之,判定夫妻财产约定对第三人的效力,关键在于第三人是否知道该约定,并且由主张有效的夫妻一方承担举证责任。在实际生活中,夫妻双方在进行财产约定时,应当妥善保存相关证据,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第三人在与夫妻一方进行交易时,也应当谨慎了解夫妻财产状况,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