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打架未造成伤害会怎么判?
我和别人打架了,不过我俩都没受什么伤,就是身上有点小擦伤,也没去医院。现在派出所介入调查了,我有点担心会被判刑。想知道这种双方打架但没造成伤害的情况,法律上一般会怎么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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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对于双方打架未造成伤害的情况,需要从不同方面来判定如何处理。 首先要明确,判定的依据通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虽然打架没有造成身体上明显的伤害,但打架这种行为本身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 从治安管理的角度来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双方打架未造成伤害,很可能会被认定为情节较轻。也就是说,可能会面临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的处罚。 不过,如果打架情节显著轻微,比如只是一时口角后有轻微的肢体冲突,双方很快就停止了,并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承认错误,公安机关也有可能不对其进行治安处罚,而是采取批评教育的方式,让双方认识到打架行为的错误和可能带来的后果,避免以后再发生类似的情况。 总之,双方打架未造成伤害一般不会涉及刑事犯罪被判刑,但还是可能会受到治安管理方面的处罚,具体的处理结果要根据打架的具体情节、双方的态度等多方面因素来综合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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