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判决解散后该如何进行清算?

我的公司被法院判决解散了,但是我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进行清算。我想了解一下,从开始清算到清算结束,具体要走哪些流程,需要做些什么事情,有没有什么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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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公司被判决解散后,就需要进入清算程序来处理公司的各项事务,以合法、有序地结束公司运营。下面为您详细介绍清算的步骤和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要成立清算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如果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接着,清算组要展开一系列工作。包括通知债权人,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同时,清算组还要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然后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之后,按照法定顺序清偿债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最后,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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