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基金承担哪些费用?


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费用是有明确规定的。首先,从概念上来说,工伤保险基金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而设立的专项基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一是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这意味着职工因工伤进行治疗所产生的挂号费、检查费、药费、住院费等,以及符合规定的康复治疗费用,都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例如,职工因工伤骨折,在医院进行手术、术后用药以及后续康复训练的费用,只要在规定范围内,都能从基金中支出。 二是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因工伤住院期间,需要额外的营养补充,这笔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会给予一定的支持。不同地区的补助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一般是按照当地的相关规定来确定具体金额。 三是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如果职工在当地无法得到有效的治疗,需要到其他地区就医,那么在交通、住宿和饮食方面产生的合理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也会承担一部分。比如,职工需要到外地的专科医院进行治疗,乘坐火车、汽车等交通工具的费用,以及在外地住宿和就餐的费用,都可以按照规定报销。 四是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对于因工伤导致身体残疾,需要安装假肢、轮椅等辅助器具的职工,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会予以支付。这有助于帮助职工恢复一定的生活自理能力和工作能力。 五是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如果职工因工伤导致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护理,那么根据护理等级,工伤保险基金会支付相应的生活护理费,以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需求。 六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职工因工伤被鉴定为不同等级的伤残后,会根据伤残等级获得相应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对于一至四级伤残职工,还会按月领取伤残津贴,以保障他们的长期生活来源。 七是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当职工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后,工伤保险基金会给予一定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用于职工后续可能的医疗支出。 八是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职工因工伤死亡后,其家属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这些费用,以缓解家庭的经济压力。丧葬补助金用于支付职工的丧葬费用,供养亲属抚恤金是给予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亲属的经济补偿,因工死亡补助金则是对职工家属的一次性经济赔偿。 总之,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费用涵盖了工伤职工从治疗到康复、从生活保障到亲属抚恤等多个方面,旨在最大程度地保障工伤职工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