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单位应该承担哪些费用?
我在工作时受了工伤,目前正在治疗。我不太清楚在工伤这件事上,单位应该承担哪些费用。是只负责医疗费,还是还有其他方面的费用呢?我想了解清楚单位的责任范围,以免自己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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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伤事件中,单位需要承担一定的费用,以下为您详细介绍。首先是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停工留薪期指的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在这个期间内,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其次是停工留薪期护理。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如果单位未安排护理,就需要支付相应的护理费用。另外,对于五级、六级伤残职工,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最后,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综上所述,工伤单位承担的费用涵盖了职工工伤期间生活、医疗以及就业等多个方面,这体现了法律对工伤职工权益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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