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引起舆情纠纷该如何处理?


当拆迁引起舆情纠纷时,有多种处理方式。 首先是行政复议。简单来说,就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觉得行政主体做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就可以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复议机关会审查这个行政行为合不合法、适不适当,然后作出决定。这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办法。比如对某省国土资源厅的行为不服,就可以向国土资源部申请复议。依据《行政复议法》相关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 其次是行政诉讼。就是公民法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审理并作出判决、裁定。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诉讼。 然后是民事诉讼。在拆迁过程中也可能产生民事诉讼。比如遇到非法占地行为,从民事角度可以起诉民事侵权,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恢复原状。要是签订征地补偿协议过程中存在胁迫等手段,也能从民事诉讼角度起诉撤销该协议。 还有协调裁决。征地补偿裁决也叫征地补偿协调与裁决,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先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这是国家为减少、解决征地纠纷推行的制度,而且协调是裁决的前置程序,未经协调不能进入裁决 。 另外,还有听证制度。在土地征收纠纷中拟作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决定,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时,主管部门组织听证,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的原则,充分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保证其陈述意见、质证和申辩的权利。 相关概念: 行政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决定的行政行为。 行政诉讼:公民法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裁定的司法程序。 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全体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和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 协调裁决:对补偿标准有争议时,先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的制度。 听证制度:在土地征收纠纷中拟作出相关决定、制定文件时,主管部门组织听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