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超出面积该如何补差?
我家房子拆迁了,分到的安置房超出了原本协议约定的面积。我不知道这种情况下该怎么进行补差,是按什么标准来算,有没有相关规定呢?心里很没底,希望能了解清楚这方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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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拆迁安置过程中,安置房超出面积的补差问题是有相关规定和处理原则的。 首先,在法律层面,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收补偿协议是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如果在拆迁安置协议中,对安置房超出面积的补差方式有明确约定,那么应当按照协议的约定来执行。例如,协议可能会规定超出面积在一定范围内的,按照某个固定价格进行补差;超出特定范围的,则按照市场价格补差。 若拆迁安置协议未对超出面积的补差事宜作出约定,一般有以下处理方式。当超出面积在合理误差范围内(通常各地会有规定,如3%以内),被拆迁人通常只需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补足差价。这是为了保障拆迁安置的公平性和合理性,避免被拆迁人因较小的面积误差承担过高的费用。 而如果超出面积超过了合理误差范围,对于超出合理范围部分的面积,被拆迁人可能无需承担补差费用,甚至有的地方规定这部分面积归被拆迁人所有。不过,具体的处理方式会因地区而异,不同地方可能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不同的政策。 在处理拆迁安置房超出面积补差问题时,被拆迁人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对补差方式和价格存在异议,可以与拆迁方进行协商沟通。若协商不成,还可以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等法律途径来解决。同时,在整个过程中,要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如拆迁安置协议、房屋测量报告等,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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