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衡量侵犯商业秘密案件中行为人的行为是否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


在侵犯商业秘密案件中,判断行为人的行为是否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是一个关键问题,下面将从多方面为你进行分析。首先,我们要了解什么是商业秘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而侵犯商业秘密,就是指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衡量是否造成重大损失,通常有以下几种常见的方法。其一,以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来衡量。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包括因侵权行为导致的利润减少、销售额下降、商业信誉受损等直接损失,以及为了调查、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例如,企业原本预计通过该商业秘密实现一定的销售业绩,但由于侵权行为,导致销售额大幅下滑,那么这部分减少的销售额就是实际损失的一部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确定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损害赔偿额,可以参照确定侵犯专利权的损害赔偿额的方法进行。而在侵犯专利权案件中,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可以根据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因侵权所造成销售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其二,以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来衡量。当权利人的实际损失难以计算时,可以考虑以侵权人因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利益作为损失的依据。侵权人的违法所得包括因使用商业秘密而获得的利润、减少的成本等。比如,侵权人利用商业秘密生产产品并销售,所获得的销售利润就是违法所得的一部分。其三,考虑商业秘密的研发成本和市场价值。商业秘密的研发往往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这些研发成本可以作为衡量损失的参考因素之一。同时,商业秘密在市场上的价值也很重要,如果该商业秘密具有较高的市场竞争力和潜在价值,那么侵权行为可能会给权利人造成更大的损失。此外,商业秘密的使用许可费也是一个参考因素。如果权利人曾经将商业秘密许可给他人使用,并收取了一定的许可费,那么可以参照该许可费来确定损失。在实际操作中,对于重大损失的衡量往往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并结合具体案件的情况进行判断。同时,需要通过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评估和鉴定,以确保衡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总之,衡量侵犯商业秘密案件中行为人的行为是否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准确认定损失的程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