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欠款人开庭时怎么进行调解?


在和欠款人开庭时进行调解,以下为您详细介绍相关情况。 首先,我们要明白调解的含义。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就民事权益争议自愿、平等地进行协商,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诉讼活动。在欠款纠纷开庭调解中,其目的就是要让双方就欠款的偿还事宜达成一个都能接受的方案。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这说明调解要遵循自愿和查明事实的原则。 在开庭调解的过程中,一般会有这样几个步骤。第一步是法庭宣布调解开始。审判人员会询问双方当事人是否愿意进行调解,只有双方都同意,调解程序才能继续进行。这体现了自愿原则,如果有一方不同意,那就不能强行调解。 第二步,进入陈述环节。您作为债权人,可以清晰、有条理地说明欠款的事实,包括借款的时间、金额、约定的还款方式等。同时,表达您希望对方还款的诉求以及可以接受的调解方案。比如,您可以说希望对方在一定期限内分期偿还欠款,每期偿还的具体金额等。而欠款人也会陈述他的意见和想法,比如他可能会说明目前的经济状况,表达自己还款的困难以及能承受的还款方式。 第三步,就是协商阶段。在双方陈述完后,审判人员会根据双方的情况进行协调,提出一些可能的调解方案供双方参考。双方可以就这些方案进行讨论和协商。在协商过程中,双方都要保持理性和冷静,以解决问题为目的。您可以适当做出一些让步,比如在还款时间或者利息上做出一定的妥协,但也要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欠款人则要积极表达自己的还款诚意和能力。 第四步,如果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审判人员会根据协商结果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就具有法律效力,和判决书一样,双方都要按照调解书的内容履行义务。如果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整个调解过程中,您要注意保持冷静和理智,尊重对方和审判人员。以事实为依据,合理表达自己的诉求,这样才更有利于达成一个满意的调解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