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地区的社保怎么合并?


社保合并是指将参保人在不同地区缴纳的社会保险记录整合到一起,以便在退休等情况下能准确计算参保人的缴费年限和待遇等。在我国,关于社保转移合并是有明确规定的。 首先,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参保人员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以转移接续。对于社保合并,一般需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 第一步是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参保人需要到原参保地(也就是之前缴纳社保的地区)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等相关凭证。在申请时,通常要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等材料,比如身份证、社保卡等。原参保地社保机构会根据参保人的缴费记录等信息,为其开具凭证。 第二步是提出转移申请。参保人携带在原参保地开具的参保缴费凭证,到新参保地(现在正在缴纳社保的地区)的社保经办机构,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提出社保关系转移接续申请。新参保地社保机构会对参保人的申请和相关凭证进行审核。 第三步是新参保地审核并联系原参保地。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的申请后,会在一定时间内(通常是15个工作日)对申请进行审核。如果审核通过,会向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第四步是原参保地办理转出手续。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新参保地发来的联系函后,会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各项转出手续,包括核对参保人缴费信息、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办理基金划转等。 第五步是新参保地办理转入手续。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原参保地传来的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会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入手续,将参保人在原参保地的社保记录和基金等合并到本地的社保账户中。 在整个社保合并过程中,参保人需要注意的是,要确保自己在原参保地的社保费用已经足额缴纳,并且没有欠费等情况。同时,要及时关注办理进度,如有疑问可以随时向两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咨询。另外,不同地区的社保政策和办理流程可能会存在一些细微差异,所以在办理前最好先向当地社保机构了解清楚具体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