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产证掉了该如何办理抵押登记?

我的房产证不小心弄丢了,现在我急着用房子办理抵押登记来获取一笔资金。我不知道没有房产证还能不能办抵押登记,也不清楚具体该怎么操作。想问问大家,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去办理抵押登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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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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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产证丢失的情况下办理抵押登记,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首先我们要理解抵押登记的概念,抵押登记就是指抵押权人向法律规定的有关部门将其在特定物上所设定的抵押权的事项予以记载的事实。这一举措能保障抵押权人的合法权益,当抵押人无法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可以依法对抵押物进行处置。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发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予以补发。所以,当房产证丢失后,第一步需要做的就是申请补发房产证。产权人要前往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会按照规定在其门户网站上刊发遗失声明,在15个工作日后,如果没有异议,就会给产权人补发新的房产证。 只有在取得新的房产证之后,才可以进行抵押登记的办理。依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房地产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办理时,抵押人需携带身份证、新的房产证、抵押合同等相关材料前往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按照工作人员的指引完成抵押登记的申请、审核等一系列流程。待审核通过,抵押登记手续完成后,抵押权才正式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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