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该如何找医院谈判?
我遇到了医疗事故,不知道该怎么和医院谈。我很担心自己不专业,谈判的时候吃亏,也怕不知道该提出哪些合理诉求。我想了解找医院谈判有没有什么流程和技巧,该注意些什么,怎么谈才能为自己争取到最大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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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遭遇医疗事故后与医院进行谈判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以下为你详细介绍相关要点及法律依据。 首先,在谈判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收集和整理与医疗事故相关的各种证据,比如病历、检查报告、费用清单等。这些证据是你谈判的基础,能证明医疗行为存在问题以及给你造成的损害。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规定,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其次,明确自己的诉求。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九条,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医疗事故等级、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以及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等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所以你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如身体伤害程度、经济损失等,提出合理的赔偿要求,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补助费等。 再者,选择合适的谈判人员和时间。可以自己去谈,也可以委托家属或者律师。谈判时间要选择医院相关负责人方便且能认真对待的时段。谈判过程中,要保持冷静和理智,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清晰表达自己的诉求和观点。同时,注意倾听医院的意见,通过沟通协商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如果谈判过程中遇到医院推诿、拒绝合理赔偿等情况,你可以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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