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协商医疗事故纠纷?


当遇到医疗事故纠纷并打算通过协商来解决时,以下是详细的步骤和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要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这就好比盖房子需要打好地基一样,证据是协商成功的关键基础。证据包括病历、检查报告、诊断证明、医疗费用清单等。病历能记录患者的病情、诊断过程和治疗情况;检查报告可以直观反映患者的身体指标;诊断证明明确了病情的诊断结果;医疗费用清单则清晰列出了各项医疗花费。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发生医疗纠纷需要封存、启封病历资料的,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原件,也可以是复制件,封存的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保管。这说明在纠纷发生时,患者有权要求封存相关病历等资料,以保证证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其次,主动与医疗机构进行沟通。可以先和医院的医务科或者负责医疗纠纷处理的部门联系,表明自己的诉求和目的。在沟通时,要保持冷静和理智,用平和的语气说明情况,避免情绪化的表达。在协商过程中,要清楚地阐述自己认为的医疗事故的经过、对自己造成的损害以及希望得到的赔偿方式和金额等。例如,说明因为医疗事故导致自己身体受到了怎样的伤害,耽误了多少工作时间,产生了多少额外的费用等。 然后,双方就赔偿等问题进行讨论和协商。赔偿的范围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补助费等。医疗费就是因为治疗医疗事故造成的损害所花费的费用;误工费是指患者因医疗事故耽误工作而减少的收入;护理费是请人照顾患者所需要支付的费用;残疾生活补助费则是针对因医疗事故导致残疾的患者给予的生活补助费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对这些赔偿项目和计算标准都有明确规定。在协商赔偿金额时,要以法律规定为依据,同时结合自己的实际损失情况提出合理的要求。 最后,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要签订书面协议。书面协议具有法律效力,能保障双方的权益。协议中要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赔偿的金额、支付方式和时间等内容。如果医疗机构不按照协议履行,患者可以依据协议和相关法律规定,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总之,协商医疗事故纠纷需要患者做好充分的准备,依据法律规定,理性地与医疗机构进行沟通和协商,以达到妥善解决纠纷的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