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怎么公证才有效?


离婚协议书的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当事人之间签订的离婚协议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要使离婚协议书公证有效,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要点。 首先,要明确公证的前提条件。离婚协议书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也就是说双方是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签订的协议,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离婚协议书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也需要符合这些条件。 其次,准备好相关的材料。一般需要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件、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原件等。这些材料是公证机关审核协议真实性和合法性的重要依据。 然后,选择合适的公证机构。可以选择双方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离婚行为发生地的公证机构。选择公证机构时,要注意其是否具有合法的资质和良好的信誉。 接着,前往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公证机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代办。在申请时,要填写公证申请表,并如实告知公证员有关离婚协议书的情况。 之后,公证机构会对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协议的内容是否合法、是否符合公序良俗,双方当事人的身份是否真实、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等。如果公证机构发现协议存在问题,会要求双方当事人进行修改或补充。 最后,经过审查无误后,公证机构会出具公证书。公证书是证明离婚协议书真实性和合法性的法律文件,具有较高的法律效力。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书公证并不意味着协议就一定能生效。离婚协议书的生效是以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为前提的。即使协议书经过了公证,如果双方没有办理离婚登记,协议仍然不生效。此外,公证后的离婚协议书在证据效力上更强,如果日后发生纠纷,公证书可以作为有力的证据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