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报酬个税如何计算?


劳务报酬个税是个人所得税的一种,它是对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征收的税。这里的劳务包括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等。 在计算劳务报酬个税时,首先要确定应纳税所得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 然后根据应纳税所得额查找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来计算应纳税额。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四十的超额累进预扣率。具体来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00元的部分,预扣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0;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预扣率为30%,速算扣除数为2000元;超过50000元的部分,预扣率为40%,速算扣除数为7000元。计算公式为: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 举个例子,小张一次取得劳务报酬3000元,因为3000元小于4000元,所以应纳税所得额是3000 - 800 = 2200元。对应的预扣率是20%,速算扣除数是0,那么应预扣预缴税额就是2200×20% - 0 = 440元。再比如,小李一次取得劳务报酬60000元,应纳税所得额是60000×(1 - 20%) = 48000元。其中20000元按20%预扣率计算,税额为20000×20% = 4000元;超过20000元的部分即48000 - 20000 = 28000元,这部分按30%预扣率计算,税额为28000×30% = 8400元,总共应预扣预缴税额就是4000 + 8400 = 124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