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没住物业费该怎么交?
我买了套房子,但一直没住进去。最近收到物业通知交物业费,我觉得自己没享受物业服务,不想全额交。想知道在法律上,这种房子没住的情况物业费到底该怎么交?
展开


在法律层面,即便房子没有居住,业主通常也需要缴纳物业费。首先,我们来理解一下物业费的概念。物业费是用于维持小区公共区域的日常运营、维护和管理的费用,比如小区的绿化养护、安保巡逻、电梯维修等服务。这些服务的提供并不会因为个别业主是否居住而停止,是面向整个小区全体业主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九百四十四条明确指出,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不过,在某些地方,对于未居住房屋的物业费缴纳有一定的政策规定。部分地区允许业主与物业公司协商,适当减免一定比例的物业费。比如有的地方规定,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一般指连续6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业,业主可以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备案,按规定或约定公共服务费标准的70%缴纳空置物业费。但这并非全国统一标准,不同地区政策存在差异。所以,当房子没住时,业主可以先查看当地的相关政策法规,然后与物业公司进行沟通协商,以确定具体的物业费缴纳方式和金额。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