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内部转让股权税费该如何缴纳?


股东内部转让股权涉及的税费缴纳问题,需要分税种来详细说明。 首先是印花税。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设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在股权交易中,它是一种常见的税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股权转移书据属于印花税的应税凭证,税率为价款的万分之五。这里的股权转移书据就是指股东之间转让股权所签订的合同等书面文件。也就是说,股东内部转让股权时,转让双方都需要按照股权转让价款的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例如,转让股权的价款是100万元,那么转让方和受让方都需要缴纳100万×0.0005 = 500元的印花税。 其次是个人所得税。如果股东是自然人,转让股权可能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合理费用是指股权转让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税费。比如,一位股东当初取得股权花费了50万元,转让股权获得了80万元,转让过程中缴纳了1000元印花税,那么应纳税所得额就是80万 - 50万 - 0.1万 = 29.9万元,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就是29.9万×20% = 5.98万元。不过,如果股权转让没有产生增值,即转让收入等于或低于股权原值,那么就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最后是企业所得税。当股东是企业时,转让股权所得需要计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转让资产,该项资产的净值,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一般为25%。例如,企业转让股权获得收入150万元,该股权的净值是100万元,那么应纳税所得额就是150万 - 100万 = 50万元,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就是50万×25% = 12.5万元。 在缴纳流程方面,印花税一般由纳税人自行计算、自行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而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通常由扣缴义务人(受让方)在支付股权转让款项时依法代扣代缴,或者纳税人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