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如何起诉对方?


在刑事案件中,起诉对方一般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公诉案件,另一种是自诉案件,下面为你分别介绍。 公诉案件是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类案件通常是比较严重的犯罪行为,比如故意杀人、抢劫等。在生活中,如果你是这类案件的受害人,当你发现犯罪行为发生后,首先要做的是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会对案件进行侦查,收集相关的证据。当公安机关侦查结束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就会将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也就是说,在公诉案件里,受害人不用自己去法院起诉,由检察院负责这个工作。 自诉案件则是由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自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自诉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比如侮辱、诽谤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侵占案;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如果你要提起自诉,首先要准备好刑事自诉状,在诉状中要写明自诉人和被告人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同时,还要收集能够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然后将自诉状和证据材料一并提交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总之,在刑事案件中起诉对方,要先确定是公诉案件还是自诉案件,再按照相应的法律规定和程序来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