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刑事案件时如何保全夫妻财产?


在涉及刑事案件时,保全夫妻财产是当事人及其家属关心的重要问题。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在刑事案件中,可能会因为犯罪嫌疑人的涉案情况,对相关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 如果想要保全夫妻财产,第一步要做的就是区分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是犯罪嫌疑人的个人财产。对于与案件无关的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家属可以向办案机关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该财产的性质和来源,请求对这部分财产不予查封、扣押或冻结。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保证金等资金,债券、股票、基金份额和其他证券,以及股权、保单权益和其他投资权益等财产,并可以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配合。但对与案件无关的财产,不得查询、冻结。 另外,如果发现办案机关错误查封、扣押、冻结了夫妻共同财产,可以通过申请复议或者申诉的方式来维护权益。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百九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对于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对与案件无关的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等行为提出申诉或者控告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受理并审查办理。 同时,还可以考虑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来确定财产的归属。在一些情况下,通过法院的判决来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和分割方式,有助于在刑事案件中更好地保全财产。例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或者财产分割诉讼,请求法院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和确认。这样在刑事案件处理过程中,就可以更清晰地界定哪些财产属于犯罪嫌疑人的个人财产,哪些属于夫妻另一方的合法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