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虚假宣传销售商品房该如何维权?

最近看中一套房子准备购买,但发现开发商宣传的一些配套设施实际并不存在,感觉自己被欺骗了。想知道面对这种虚假宣传销售商品房的情况,具体有哪些有效的维权途径和方法,能不能让开发商给个说法并赔偿损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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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面对虚假宣传销售商品房的情况时,购房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维权: 首先,尝试与开发商沟通协商。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如邮寄信件或发送电子邮件,明确要求开发商履行其宣传承诺,解决存在的问题。 其次,向相关部门投诉。购房者可以拿着相关证据到房地产管理局、工商行政机关进行投诉。这些职能部门会依法对开发商做出相应处罚,可能包括要求开发商对消费者退款或者支付违约金等。同时,也可以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投诉,寻求帮助。 再者,收集证据并提起诉讼。业主们可以自发组成维权联盟小组,集体搜集开发商存在违法违规的证据,然后集体委托代理律师进行起诉。比如开发商宣传房屋周边有大型商场、学校等配套设施,但实际并无,购房者可以将相关宣传资料、购房合同等作为证据。 另外,还可以通过媒体、舆论来维权。消费者可以集体组织去论坛、报社等媒体将消息进行散播,给开发商形成一定的压力,促使其解决问题。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若开发商的虚假宣传中包含欺诈成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消费者可以要求在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基础上,额外支付三倍的赔偿金;若增加赔偿的金额仍未达到五百元,将补偿至五百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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