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租赁合同怎样认定为虚假?


在判断商场租赁合同是否为虚假时,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考量。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什么是虚假合同。虚假合同通常是指合同双方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合同。简单来说,就是双方表面上签订了合同,但实际上并没有真正履行合同的意愿,或者合同内容与双方真实的意图不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接下来,我们看看具体可以从哪些方面来认定商场租赁合同是虚假的。 从合同主体方面来看,如果合同一方的主体身份是虚构的,比如使用不存在的公司名称或者假冒他人名义签订合同,那么这个合同很可能就是虚假的。例如,有人用一个根本没有注册的公司和商场签订租赁合同,这种情况下合同就是无效的。因为合同的主体必须是真实存在且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 从合同内容方面分析,如果合同中的条款明显不符合常理,或者与双方事先的约定完全不同,也可能存在虚假的情况。比如合同中规定的租金远远低于市场价格,而且没有合理的解释,或者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等关键内容与双方沟通的不一致。另外,如果合同中存在一些自相矛盾的地方,比如既规定商场提供全面的物业管理服务,又要求租户自行承担所有的物业费用,这也可能暗示合同是虚假的。 从签订合同的目的和动机来看,如果签订合同是为了达到非法目的,比如为了骗取商场的押金、租金,或者为了逃避某些法律责任,那么这样的合同也是虚假的。例如,一些不法分子可能会以签订租赁合同为幌子,骗取商场的信任后卷款跑路。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怀疑商场租赁合同是虚假的,可以通过收集相关证据来证明。比如双方的聊天记录、邮件往来、证人证言等,这些都可以作为判断合同真实性的依据。如果经过调查确实认定合同是虚假的,那么根据法律规定,该合同是无效的,受到损害的一方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总之,认定商场租赁合同是否虚假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判断,并且要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