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诉讼中如何为共同财产取证?


在离婚诉讼中,为共同财产取证是一项关键且复杂的工作,以下为您详细介绍一些常见的共同财产类型及相应的取证方法。 首先,我们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等。 对于银行存款的取证。您可以先了解对方的银行账号,若不清楚,可通过对方的工资卡、平时使用的银行卡等线索推测。在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后,您可以申请法院调查令,凭借调查令到银行查询对方的银行账户信息及资金流水。银行的资金流水能清晰反映存款的进出情况,对于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数额很有帮助。 房产是重要的夫妻共同财产。若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您可以直接提供房产证作为证据。若登记在一方名下,您可以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房产档案。携带本人身份证,向不动产登记中心说明查询目的是用于离婚诉讼,按照其要求填写相关表格,即可获取房产的登记信息,包括房产的购买时间、产权人、抵押情况等。根据《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利害关系人可以查询、复制不动产自然状况、权利人及其不动产查封、抵押、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状况。 车辆的取证与房产类似。您可以到车辆管理部门查询车辆的登记信息,了解车辆的所有人、购买时间等情况。所需材料一般为本人身份证,车辆管理部门会提供相应的查询服务。 对于公司股权,若对方持有公司股权,您可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公司的基本信息,了解对方的持股情况。同时,您还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公司的财务报表、股东会议记录等资料,以确定股权的价值。 另外,在取证过程中,要注意证据的合法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对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获取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所以,不能通过非法手段获取证据,否则将不被法院采纳。 总之,在离婚诉讼中为共同财产取证需要您全面了解相关法律规定,运用合法的途径和方法收集证据,以保障自己在财产分割中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