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操作死亡是否算工伤?


一般来说,职工违章操作死亡,只要不存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排除情形,是算工伤的。 工伤认定,简单理解就是有关部门根据法律规定,判断职工受到的伤害是不是因为工作原因造成的,能不能享受工伤待遇。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责任保险,意思就是不管职工在工作中有没有过错,只要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就应该认定为工伤并享受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而第十六条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也就是说,只要职工不是故意犯罪、醉酒或吸毒、自残或自杀这些情况,即便存在违章操作导致死亡,依然符合工伤认定条件。比如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违章操作导致死亡,就应当认定为工伤。 相关概念: 无过失补偿原则: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遭遇工伤事故或职业病,无论企业或雇主是否有过错,只要不是劳动者故意所为,均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非因工死亡:指职工因疾病或在其他与工作、生产无关的情况下,因本人应负主要责任而发生不测事故时所致的伤残、死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