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如何举证?


在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举证是非常关键的环节,它直接关系到您能否成功获得应有的赔偿。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举证的相关内容。 首先,我们要了解举证责任的分配。在医疗纠纷案件中,一般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这意味着,作为患者一方,如果您向医院主张医疗事故损害赔偿,就需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不过,当涉及到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该过错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时,法律规定了一些特殊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患者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主张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应当提交到该医疗机构就诊、受到损害的证据。患者无法提交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诊疗行为与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证据,依法提出医疗损害鉴定申请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接下来,说说需要举证的内容。您需要证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您与医疗机构之间存在医疗服务合同关系。这可以通过提供病历、挂号单、缴费凭证等证据来证明。这些材料能够清晰地显示您在该医疗机构接受了治疗,确立了双方的医疗服务关系。二是您受到了损害的事实。比如身体受到伤害的诊断证明、伤残鉴定报告等。这些证据能够直观地反映出您因为医疗行为而遭受的损害程度。三是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存在过错。这可能需要专业的医学知识和鉴定。您可以通过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者医疗损害鉴定来确定。鉴定机构会根据相关的医学标准和规范,对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进行评估,判断是否存在过错。四是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同样,这也往往需要通过专业的鉴定来完成。鉴定机构会分析医疗行为与您所遭受的损害之间是否存在必然的联系。 在收集证据时,您可以从多个渠道获取。医院的病历资料是非常重要的证据来源,包括门诊病历、住院病历、检查报告、手术记录等。您有权要求医院提供这些病历资料,医院也有义务配合。此外,您还可以收集与医疗事故相关的其他证据,比如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人证言可以是当时在场的其他患者或者家属的陈述,视听资料可以是医院内的监控视频等。 如果您在举证过程中遇到困难,比如无法获取某些关键证据,您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法院有权根据您的申请,要求医疗机构或者其他相关单位提供必要的证据。同时,您也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律师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能够为您提供专业的指导和支持,帮助您更好地完成举证工作,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