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后一定会判刑吗?


在司法实践中,逮捕后并不一定会被判刑。下面来详细解释一下其中的法律原理和依据。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逮捕的概念。逮捕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它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然而,逮捕并不等同于判刑。判刑是人民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具体的犯罪事实,对被告人作出的有罪判决。在逮捕之后,案件还需要经过一系列的司法程序。公安机关会继续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侦查终结后,会将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会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如果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如果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即使案件被起诉到了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也会根据庭审的情况,对证据进行审查判断。如果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例如,在一些案件中,可能存在证据存在瑕疵、证人证言前后矛盾等情况,导致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来证明被告人有罪,那么法院就不会作出有罪判决。 综上所述,逮捕只是刑事诉讼中的一个环节,是为了保障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最终是否会被判刑,要经过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等多个环节,根据具体的证据和法律规定来确定。所以,逮捕后不一定会被判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