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才算诽谤罪名成立?
我之前和一个人有点矛盾,他到处说我偷东西,可我根本没做过。现在好多人都对我指指点点,我想知道他这样的行为算诽谤罪成立吗?怎么样才算诽谤罪名成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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诽谤罪是一种侵犯公民名誉权的犯罪行为。要理解怎么样算诽谤罪名成立,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诽谤。诽谤就是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以此来损害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这里面有两个关键要素,一是“捏造事实”,也就是无中生有,编造根本不存在的事情;二是“散布虚构事实”,把编造的事情传播出去,让更多人知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那么,什么情况属于“情节严重”呢?一般来说,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等情形,都可能被认定为情节严重。 此外,诽谤罪的构成还要求行为人主观上是故意的。也就是说,行为人明明知道自己散布的是虚假事实,并且有损害他人名誉的故意。如果只是因为误传或者没有故意损害他人名誉的意图,一般不构成诽谤罪。 如果有人认为自己遭遇了诽谤,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在自诉过程中,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对方的行为构成诽谤罪。这些证据可以包括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网络截图等。 总之,判断诽谤罪名是否成立,要综合考虑是否存在捏造并散布虚构事实的行为、是否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以及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故意等因素。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当尊重他人名誉,避免因不当言行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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